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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老師」晶片卡重要資訊
- 本館自第10期科老師起(任期為97年10月1日至99年9月30日止)已將科老師的證件納入本館晶片優惠卡管理系統,以「科老師」晶片卡的有效性來管理科老師。
- 本館自第10期科老師以後,不再有任期制。凡已請領「科老師」晶片卡者,只需每年善盡運用本館資源的基本義務,則「科老師」晶片卡持續有效。
- 本館第10期(含)以後申請擔任科老師者,當願意續任時,每隔領卡或續卡兩年後到館參訪時,請至本館綜合服務中心辦理續卡或資料異動手續,以維持「科老師」晶片卡的有效性。
- 本館接受科老師申請的時間,仍維持每年3月1日至30日及9月20日至10月31日兩個時段,遇假日則順延。
- 為鼓勵科老師多加利用本館及各地相關附屬單位(如921地震教育園區、各自然史教育館及各自然學友之家),科老師證件將成為共同的識別。當科老師出入上述各地區時,請主動出示證件驗證或登記。
- 科老師任職期間,需善盡運用本館資源的基本義務,未達最低標準時,科老師晶片卡將主動失效。
- 第一次申辦科老師晶片卡時,本館將免費製發。既有失效之「科老師」晶片卡(含遺失或毀損),經科老師本人申請復效時,本館將每次酌收工本費新台幣100元(科老師主動申請停卡失效者,不在此限)。
其他詳情,請參考科老師申請辦法
有關各級學校洽詢申辦科老師業務,或擬與本館共同合、協辦教師研習、導覽研習等活動者,請電洽04-23226940轉248、230,或電郵fen@mail.nmns.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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