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老師」晶片卡隆重登場
- 科老師的證件,由原本的紙卡,改成晶片卡,並將其納入本館晶片優惠卡管理系統管理。
- 接受科老師申請時間,改為每年3月1日至30日及9月20日至10月31日兩個時段,遇假日則順延。
-
科老師證件適用本館及各地相關附屬單位(如921地震教育園區、各自然史教育館及各自然學友之家。科老師出入上述各地區需出示證件驗證或登記。
- 科老師任職期間,需善盡運用本館資源的義務,未達最低標準時,晶片卡將自動失效。
-
第一次申辦可免費製發科老師晶片卡。既有失效之「科老師」晶片卡(含遺失或毀損),經科老師本人申請復效時,本館將每次酌收工本費新台幣100元(科老師主動申請停卡失效者,不在此限)。
其他詳情,請參考科老師申請辦法(第十期科老師任期至99年9月30日止) 。
有關各級學校洽詢申辦科老師業務,或擬與本館共同合、協辦教師研習、導覽研習等活動者,請電洽04-23226940轉248、230,或電郵fen@mail.nmns.edu.tw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