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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求114年地方自然史教育館輔導與支援計畫助理設計人員

2025/01/22
徵才訊息

一、法規:依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二、工作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本計畫助理為「地方自然史教育館輔導與支援計畫」之計畫助理,計畫期程至114年12月31日止,未來若蒙教育部核可,計畫將可繼續辦理。

三、甄選員額:正取1名、備取1名。

四、工作待遇:比照教育部計畫助理第一年薪資(學士36,000元),勞健保按勞基法規定。

五、公告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2月11日止。

六、報名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且無外國國籍者 (出生地若為外國,請附無外國國籍證明)。

七、報名條件:

  1. 具公,私立博物館或商演展場展示平面設計、空間設計製作、展示實務經驗一年以上,熟悉相關設計軟體(Autocad、SketchUp或Illustrator、Photoshop、InDesign、Premiere Pro等),能獨立進行設計與執行者。
  2. 對自然科學有興趣,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細心負責且抗壓性高者。

八、工作項目:

  1. 巡迴展策展及展示設計製作(平面圖、展示面板與展櫃、展架設計等)。
  2. 巡迴展卸佈展規劃及標本包裝運送相關工作,並協助實地卸佈展。
  3. 設計製作展示相關文宣品(海報摺頁、邀請卡、紀念品與教具開發等)及文宣品印刷相關工作。
  4. 活動紀錄及影音拍攝剪輯工作。
  5. 整理撰寫展示相關合約書、公文及工作報告。
  6. 辦理設計相關行政協調溝通及業務相關交辦事項。

九、工作地區:大部分在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及視業務需求短期出差至六所自然史教育館(位於宜蘭縣、南投縣、嘉義縣、臺南市、屏東縣及臺東縣)。

十、應徵文件:

  1. 履歷表(如附件)與自傳(經歷、特質和興趣、熟悉的相關軟體、相關經驗,以及是否會開車等)。
  2. 作品集,註明實際參與工作項目及內容。
  3.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國外非英語之學歷證書請另附中譯本。
    *應徵者請將(1) (2) (3)以電子郵件應徵,並將(1)履歷表與自傳以紙本郵寄。
  4. 一封推薦信(由共事過的主管、策展人或廠商皆可,800字之內)。
    *推薦人請直接(不用透過應徵者)以電子郵件傳送推薦信。
  5. 以上(1)至(4)文件需齊全,否則視為不合格件。

十一、報名手續:請於114年2月11日前完成

  1. 電郵 周小姐 nhedu@gs.nmns.edu.tw,主旨註明:應徵(或推薦)計畫助理設計人員(姓名)。
  2. 掛號郵寄(郵戳為憑)404臺中市館前路一號 科學教育組 周小姐收 (04-23226940#660)

十二、甄選日期:經審查符合資格者,將另行通知參加甄試,資料不齊或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所送資料恕不退件,甄選結果未符合職缺需求不予錄取。

十三、錄取公告:正、備取名單將於甄試完畢後公佈於本館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錄取人員無法依限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備取人員候用期間3個月。未錄用者不另通知。

十四、試用時間:錄取人員報到後先行試用3個月(付薪),學歷證明需於報到時繳驗正本。試用期滿正式簽訂契約,試用不合格者將不予僱用。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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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4年計畫助理設計人員報名表(履歷表) (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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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