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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權暨個資使用同意條款

請申請者取得參與者或其監護人之授權同意:
肖像權使用同意書

活動過程將會對參與者進行拍照/錄影記錄,將來用於製作、推廣等用途,基於推廣本館及園區之目的,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及所屬921地震教育園區得永久、無償、不限時間與地域使用本人之肖像、名字、聲音等,以現在或未來發展之方式、技術或管道進行各種利用(如科普教育課程簡報、教具製作、活動展示、出版與官網、新聞稿、社群媒體宣傳相關教育推廣等用途),於所有形式的著作載體及媒體,並得以重製、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展示、印刷出版等方式,藉由各種媒體管道,呈現授權內容之全部或部分,並可公開發表。

個資告知暨同意條款

當您(參與者/未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代表)登入921地震教育園區(下稱園區)網站進行活動報名時,您同意以下內容:

  1. 園區取得您的個人資料,在「個人資料保護法」與相關法令之規範下,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2. 當您於園區網站上進行活動報名時,系統將會請您提供報名所需之必要個人資料(姓名、連絡方式(包括但不限於電話號碼、電子郵件或居住地址)、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個人之資料);且將用於園區之身份確認、聯繫、訊息通知及相關公告之用。
  3. 若您所提供之個人資料,經檢舉或園區發現不足以確認您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園區有權暫時停止或終止提供對您的服務或您應享之權利。
  4. 依個資法第3條,您對園區所持有之個人資料得主張行使下列權利: (1)請求查詢或閱覽。(2)請求製給複製本。(3)請求補充或更正。(4)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5)請求刪除。因本館執行職務所必需者,本館得拒絕之。但不得有嚴重侵害您(參加者)的權益之情事。
2023/01/05 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