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學組約僱服務員1名
職稱:約僱服務員
名額:1名
性別:□男 □女 ■不拘
公告有效期間:113年9月26日至113年10月10日
資格條件:
一、具下列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且無外國國籍者(出生地若為外國,請附無外國國籍證明)。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有學士學位證書者。
(三)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學校畢業得有學位證書者。
(四)具備小型車駕駛執照。
(五)具「身心障礙」或「原住民族」者得考量錄取。
二、無下列情事者: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四)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五)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六)大陸來臺人士未在臺設有戶籍滿10年。
(七)本館館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工作項目:
一、協助地質標本之蒐集、野外調查採集、標本處理、化石清修與蒐藏管理等業務,以及協助相關科普教育推廣與展示等;並須可配合假日相關公務出差。
二、協助文典共構系統之地質標本資料庫建置。
三、導覽服務及場地管理、秩序維持及輔導活動進行、環境教育推廣、教材教具借用等工作。
四、教案研發、偏鄉到校服務、輔導管理志工、協辦競賽活動、會議規劃設計與現場支援。
五、其他臨時交辦工作。
工作地址: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臺中市北區館前路1號)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報名方式:一律通訊報名,請於113年10月10日(同公告截止日)前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地質學組胡小姐收;並請於信封左下角註明(報名應徵代號及職稱:D01/約僱服務員);郵寄地址:40423 臺中市北區館前路一號;寄出後,務請同時e-mail通知聯絡窗口。承辦人胡小姐聯絡電話:(04)2322-6940分機620,e-mail:hsk@mail.nmns.edu.tw。
二、報名時應檢附下列證件:
(一)報名表1份(如附表,請直接在網頁下載填寫)。
(二)學歷證件影本。(凡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應附中文翻譯及國外學歷查驗證明,始得應徵)
(三)自傳及最高學歷成績單。
(四)如為男性,請檢附退伍令或免役證件影本。
三、報名者所檢附相關證照如經查明為偽造者,將取消報名或錄取資格,並負相關法律責任。
四、報名經本館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或於本館網站(網址:http://www.nmns.edu.tw)公告參加甄試。未獲通知參加甄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退件。
五、倘應徵人員均不符遴用需求,得予從缺。
六、工作期間:僱用日期為自通知報到日起(試用期間為3個月),試用期滿正式簽訂契約,試用不合格者將不予僱用。
七、薪資:28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7,800元)起敘。
八、本次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布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正、備取人員名單將於甄試完畢後公佈於本館網站,並書面通知錄取人員,錄取人員無法依限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由候補人員遞補。
九、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考試科目:
一、初審(書面資料及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複試)。
二、複審:(先共同實作後,依序個別面試)
(一) 實作:標本編號書寫標示穩定性(複試人員一同實作,需時約10分鐘)。
(二) 面試。
- 附表 (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