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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本辨識服務

一、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以下簡稱本館)為服務社會,於不違反博物館專業倫理及不影響研究、典藏、教育推廣等業務運作之原則,以及考量民眾於自然史、科學教育及標本相關知識之需求,提供免費標本辨識服務。相關規定可參考本館公開資訊(1-10. 標本辨識服務)。

二、    下列品項或情況本館不提供辨識服務:
(一)    玉石、寶石、隕石等標本或商品。
(二)    標本無可供辨識之分類特徵。
(三)    不屬於館員研究專長領域之範疇。

三、    標本辨識服務流程
(一)    電子郵件申請:須以電子郵件提交標本辨識服務清單進行申請,本館於收訖日之次日起十四個日曆天內,回覆是否受理辨識服務申請。電子郵件信箱specimenservice@gmail.com。
(二)    服務受理:如屬可服務範疇,將依申請資料進行判讀,惟如須標本本體進行辨識,將以電子郵件聯繫通知送件。
(三)    結果提供:依標本辨識之難易度,於服務受理之次日起十五至六十個日曆天內,以電子郵件告知辨識結果。

四、    標本辨識服務所有往來及結果告知文件均不會標註本館中英文名稱、館徽及館員資訊,僅提供推測結果。申請人對文件及結果不得有額外要求,亦不得將其作為任何形式之訴訟證明或商業用途,違者本館不予受理該民眾日後之辨識服務申請。

 

2026/03/16 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