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傳金
組織與職掌Organization Structure
本館組織編制最初於民國86年3月21日經立法院審議修正通過,為八組四室,分別為動物學組、植物學組、地質學組、人類學組、典藏管理組、科學教育組、展示組、資訊組及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與政風室。民國101年2月通過新的組織法,並自102年起組織架構調整為六組四室及新增一個「自然科學教育園區管理中心」,設有生態教育、地震教育及斷層保存等三個科,分別負責營運鳳凰谷鳥園生態園區(新併入)、921地震教育園區(原有),以及車籠埔斷層保存園區(新成立)。111年起,新增三個任務編組單位,包括:科學發展傳播中心、媒體中心、設計美學小組,架構圖如下:
本館館長一人,綜理館務;副館長二人,襄助館長處理學術業務與行政業務。下設六組四室及自然科學教育園區管理中心辦理自然科學標本與資料之蒐集、研究、典藏、展示及對大眾、各級學校自然科學教育之推廣、協助業務,分別掌理有關事項:


黃文山

羅偉哲

葉慶隆

研發長
張鈞翔

喻文玟

劉憶諄
生物學標本與資料之蒐集、製作、研究、實驗及鑑定等事項,下設植物園科辦事。

鄭明倫

胡維新
地質學標本與資料之蒐集、製作、研究、實驗及鑑定等事項。

王士偉
人類學標本與資料之蒐集、製作、研究、實驗及鑑定等事項。

楊翎
自然科學教育之研究、規劃、推廣及輔導等事項。

徐典裕

江品蓉
自然科學展示主題及劇場節目規劃、設計、製作、儀器操作、保養、維修及展示品管理等事項。

黃旭

洪增金

洪增金
各園區生態復育計畫、生態教育、特殊地質資產、地震遺址之保存與生物多樣性維護之教學活動規劃及研究。

賴毓晃

吳詩雯

賴毓晃代理

蕭聖芳
營運計畫與行銷策略、公共服務等管理業務,標本典藏政策與蒐藏作業程序之擬訂、執行及維護等業務之統籌督導,自然科學各項蒐藏、研究、教育、圖書等資料之分析及處理等事項。

蔡雪玲

廖添富

葉鎮源

蔡經甫

詹文碧
庶務、出納、營繕、機電、文書、印信、票務、警衛及其他不屬於各組室事項。

葉慶隆

楊惠娟

洪鶯蘭

米富祥
依法辦理組織編制、任免調、考核獎、待遇、退休撫、保險等人事管理事項。

游淑琴
依法辦理歲計、會計事項,並兼辦統計事項。

林桂玉代理
依法辦理政風事項。

徐國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