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科學教育園區管理中心生態教育科經建行政職系科長1名
一、徵才機關: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二、職系:經建行政
三、職稱:科長
四、職務列等:薦任第九職等
五、名額:1名(視成績候補1-2名)
六、公告時間:自115年8月19日起至115年8月26日止
七、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八職等(含)以上,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具有碩士以上學位。
(三)具生態教育、園區經營管理或動物照護等相關實務經驗者尤佳(請於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說明)。
(四)熟悉政府採購法,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及相當全民英檢初級以上英文檢定合格證明者尤佳(請於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說明)。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及第21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情事者。
八、工作項目:
(一)綜理生態教育科業務及人員工作監督與考核。
(二) 綜理園區鳥禽飼養、繁殖、保育及管理等業務規劃。
(三) 綜理園區生態教育業務之規劃、審議、實施及督導。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九、工作地點:
南投縣鹿谷鄉仁義路1-9號,本館自然科學教育園區管理中心生態教育科(鳳凰谷鳥園生態園區)。
十、報名資料提送:
意者請於115年8月26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同意開放履歷供本館調閱,務必先行確認公務人員履歷表內相關資料(含簡要自述)正確,並將現職銓敘審定函、畢業證書及具轉換職系資格者之銓敘審定函及參加甄選切結書(如簡章附件)上傳PDF檔,未於期限內提送報名資料、提送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
十一、聯絡人:報名甄選資格與程序請洽本館人事室廖小姐,(04)23226940分機213;業務及工作內容請洽本館自然科學教育園區管理中心陳小姐,(04)23226940分機368。
十二、甄審:應徵者經本館書審合格擇優通知甄試,甄試日期以公務人員履歷表之E-mail及電話通知,不符資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甄試後提本館甄審委員會審議,備取人員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十三、甄試科目:面試。
備註:詳情請至本館官網查看,網址:http://www.nmns.edu.tw
- 自然科學教育園區管理中心生態教育科科長徵才公告(含附件) (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