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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圖書室閱覽規則

94年4月7日館務會議通過
111年11月15日館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以下簡稱本館)為便利館外讀者閱覽本館館藏圖書資料(包括圖書、期刊、光碟等),特訂定「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圖書室閱覽規則」(以下稱本規則)。

二、 開放對象:小學(含)以上(小學生中低年級需大人陪同)之各界人士。

三、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2:30,下午1:30-5:00,國定假日不開放,其餘必要之停止開放時間,另行公告。

四、 開放方式:
(一) 採預約制,館外讀者請於1天前線上預約申請進入圖書室閱覽,每日個人以不超過20位為原則,團體以上下午各一班或一組為限,並請註明入館人數。
(二) 經核准通過後,於申請入館時間內至本館資訊大樓1樓門口以對講機通知圖書室後,掃描本館核准之QR Code入館。
(三) 請於有效時間內掃描QR Code離館,逾時未離館,QR Code立即失效,請洽圖書室人員處理,且本館得暫停閱覽權利6個月。

五、 服務項目:
(一) 館藏圖書資料限館內閱覽(符合「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圖書資料借閱規則」之借閱對象可辦理借閱)。
(二) 影(列)印僅限館藏圖書資料。
(三) 電腦查詢。

六、 影(列)印規定:
(一) 應遵守「著作權法」相關規定,違者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二) 收費標準為:A4與B5紙,黑白每張新臺幣2元,彩色每張新臺幣5元;A3、B4紙,黑白每張新臺幣3元,彩色每張新臺幣10元。

七、 使用須知:
(一) 讀者如未辦理借書手續而將館藏圖書資料逕自帶出者,須負賠償責任,本館得永久取消其閱覽權利,並依法究辦。
(二) 圖書資料如有毀損,依「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圖書資料借閱規則」賠償辦法處理,不遵守規定者,本館得立即終止其閱覽權利。
(三) 使用電腦設備,嚴禁連結不當網站,違者自負一切法律責任;並應注意個人資訊安全,避免個人資訊遭盜用。
(四) 充電區僅供筆記型電腦、平板電腦及手機臨時充電使用,其他區域及電器設備不提供充電服務。

八、 其他:
(一) 嚴禁進入圖書室以外行政區,違者本館得暫停閱覽權利一年。
(二) 進入圖書室前請將各式提包(20公分x20公分以上)放入置物櫃並請上鎖,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
(三) 請勿攜帶寵物、危險物品入館,並禁止於室內吸菸、飲食、睡眠、高聲談笑,使用行動電話以不干擾他人為原則,不聽從勸導者,本館得暫停其閱覽權利6個月。

九、 本規則經館務會議討論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2022/12/07 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