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運典藏與資訊組公共服務科約僱書記(職務代理人)1名
壹、依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貳、甄選員額:1名。
參、公告時間、地點及方式:
自111年 9月 13日起至111年 9月 20日止公告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網址:http://www.dgpa.gov.tw/、本館網站,網址:http://www.nmns.edu.tw/。
肆、報名時間:
自111年 9月 13日起至111年 9月 20日止。
伍、報名資格條件及工作項目: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外國國籍者,出生地若為外國,請附無外國國籍證明。
二、其餘資格條件內容詳如附表一。
陸、報名手續:
一、一律通訊報名,請於111年9月20日前以掛號郵寄營運典藏與資訊組承辦人林小姐分機566(以郵戳為憑),信封左下角書明報名應徵代號及職稱:D01約僱職務代理人,郵寄地址:臺中市北區館前路一號,郵遞區號:40453。
二、報名時應檢附下列證件:
(一)繳交報名表1份(如附表二,請直接於網頁下載填寫)。
(二)大學(含)以上學歷證件影本並附最高學歷成績單。凡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應附中文翻譯及國外學歷查驗證明,始得應徵。
(三)相關語文證照、技術證照等詳附表一。
(四)自傳,請以標楷體14號字直式橫書電腦繕打。
以上(一)至(四)文件需備齊,否則視為不合格件。
三、報名甄選如有疑問,請洽甄選組室承辦人,姓名及聯絡電話詳如附表一。
柒、甄選日期:
報名經本館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或於本館網站公告參加甄試,不符者恕不通知。所送資料恕不退件;如須退還個人證明文件請於報名表勾選並附足資回郵信封辦理。
捌、僱用期間
本次甄選為本館因公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預定僱用期間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13年7月30日止(依實際日期調整),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則職務代理人須於前開人員復職日解僱。
玖、錄取公告:
正、備取人員名單將於甄試完畢後公佈於本館網站,並書面通知錄取人員,錄取人員無法依限報到服務者,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備取人員候用期間3個月。
拾、錄取人員通知報到服務後先行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正式簽訂契約,試用不合格者將不予僱用。
拾壹、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