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組研究助理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展示組研究助理甄選簡章
徵才機關: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職 稱:研究助理(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比照講師聘任)
名 額:1名。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成績增列候補1-2名,候用期間6個月。
性 別:不限。
上網公告時間:自111年7月1日起至同年8月31日止。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國內外大學生命科學相關研究所,獲碩士(含)以上學位畢業者(凡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應附中文翻譯及國外學歷查驗證明)。
三、具有與展示規劃相關之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請檢附工作證明文件(須載明工作時間及工作內容)。
四、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至33條規定不得任用之事者。
工作項目:
一、規劃與執行本館常設展更新業務。
二、規劃與執行本館年度特展及巡迴展覽。
三、規劃與執行展示研究計畫與成果發表。
四、其他有關本館展覽活動之彙辦及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臺中市北區館前路1號
報名期限:同上網公告期間(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報名)。
預定起聘日期:視甄審、審查進度而定。
聯絡方式:請於期限內檢附資料以掛號寄達「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展示組收」(地址:40453臺中市北區館前路1號),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研究助理」,並電洽04-23226940分機681確認。經審查資格符合後擇優通知面試,所送資料恕不退件;如需退還個人證明文件請附足資回郵及信封(請註明退還徵才證明文件),未附者本館將逕行銷毀,以符合個人資料保護原則。
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並依序裝訂:
一、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具退伍令或免役證明請檢附相關文件,無則免附)。
二、公務人員履歷表。
三、碩士(含)以上學歷證件及最高學歷成績單影本(面試時查驗學歷證件正本,若為國外學歷者,應附中文翻譯及駐外單位查驗證明,始予採認)。
四、碩士或博士論文。
五、工作年資證明:與擬任工作項目有關之工作證明。
六、計畫書:就工作項目提供未來工作規劃與研究計畫。
七、推薦函二封(應由推薦人親筆簽名及密封)。
八、發表相關研究論文。
九、全民英檢中級以上或相當之英文檢定及格者尤佳,並檢附相關證書影本。
以上第一項至第七項文件均需備齊,否則視為不合格。
聯絡人:展示組陳小姐,聯絡電話:04-23226940轉681
傳真:04-23285997。
甄審方式: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第二階段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