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學組約僱技術員1名
職稱:約僱技術員
名額:1名
性別:□男 □女 ■不拘
公告有效期間:113年5月14日至113年5月22日
資格條件:
一、具下列資格條件: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生農學院各所科系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證書者。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且無外國國籍者(出生地若為外國,請附無外國國籍證明)。
(三)具公務機關行政業務往來經歷尤佳。
二、無下列情事者: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四)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五)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六)大陸來臺人士未在臺設有戶籍滿10年。
(七)本館館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工作項目:
一、工作項目如下:
(一)辦理生物學組及植物園科水族養護、動物展演評鑑案等相關事宜。
(二)辦理生物學組及植物園科活體材料記錄、苗圃資材採購經費控管、各項資料報表彙整等相關事宜。
(三)辦理生物學組及植物園科各項研考、人事晉用及升等考核等事務性行政工作。
(四)辦理本館小額採購履約業務、採購招標及協辦本館工程採購、修繕等相關業務。
(五)協辦本館碳盤查相關業務。
(六)協辦本館建設電力、空調、電訊、儀器等設備操作、維修工作。
(七)協辦本館電梯、消防設備維修保養檢查及植物園區消防安全訓練執行、各項年度檢定執行與機關申報。
(八)其他臨時交辦之工作或未盡事宜。
二、其他臨時交辦之工作。
工作地址: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臺中市北區館前路1號)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
(一) 一律通訊報名,請於113年5月22日前以掛號郵寄生物學組承辦人陳以萱(以郵戳為憑),信封左下角註明(報名應徵代號及職稱:D01;約僱技術員),郵寄地址:臺中市北區館前路1號,郵遞區號:404023。
(二) 報名時應檢附下列證件:
- 繳交報名表1份(如附表一)
-
學歷證件影本。(凡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應附中文翻譯及國外學歷查驗證明,始得應徵)
- 自傳及最高學歷成績單。
- 以上1至3文件需備齊,否則視為不合格件。
二、報名者所檢附相關證照如經查明為偽造者,將取消報名或錄取資格,並負相關法律責任。
三、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複試(於本館網站公告,網址:http://www.nmns.edu.tw)。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件。
四、倘應徵人員均不符遴用需求,得予從缺。
五、工作期間:僱用日期為自通知報到日起(試用期間為3個月),試用期滿正式簽訂契約,試用不合格者將不予聘/僱用。
六、薪資:28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7,800元)起。
七、本次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布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錄取人員無法依限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由候補人員遞補。
八、本案聯絡人:陳以萱小姐,聯絡電話:04-2322-6940轉173。
九、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考試科目:
一、初審(書面資料及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複試)。
二、複試/面試:複試採面試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