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114年地方自然史教育館輔導與支援計畫行政助理
一、法規:依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二、工作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本職稱為「地方自然史教育館輔導與支援計畫」之計畫助理,錄取試用合格後計畫期程至114年12月31日止,為不定期契約工作人員。
三、甄選員額:正取1名、備取1名。
四、工作待遇:比照教育部計畫助理第一年薪資(碩士41,370元),勞健保按勞基法規定。
五、公告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4月11日止於本館網站,網址:ttp://www.nmns.edu.tw/
六、報名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且無外國國籍者 (出生地若為外國,請附無外國國籍證明)。
七、報名條件:
(1)為自然科學、博物館學或文化產業相關研究所畢業,曾擔任計畫助理或具博物館工作經驗者。
(2)態度積極、樂於學習,具良好溝通及協調能力、細心負責且抗壓性高者。
八、工作項目:
(1)協助輔導六所地方自然史教育館有關培訓、展覽、活動及評鑑等相關溝通協調行政工作。
(2)計劃書撰寫及成果結報(含文獻資料閱讀、資料彙整與管理分析)。
(3)計劃經費管控及辦理核銷。
(4)活動拍照、錄影及協助實地佈、卸展工作。
(5)計劃網站影音資料維護及辦理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九、工作地區:大部分在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及視業務需求短期出差至六所自然史教育館(位於宜蘭縣、南投縣、嘉義縣、臺南市、屏東縣及臺東縣)。
十、應徵文件:
(1)履歷表(如下附件)與自傳(經歷、特質和興趣、熟悉的相關文書軟體、相關經驗,以及是否會開車等)。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國外非英語之學歷證書請另附中譯本。
*應徵者請將(1) (2) 以電子郵件檔案方式應徵,另將(1)履歷表與自傳以紙本方式郵寄。
(3)一封推薦信 (由共事過的主管或師長等,800字之內)。
*推薦人請直接 (不用透過應徵者) 以電子郵件檔案傳送推薦信,主旨標示推薦人姓名。
以上(1)至(3)文件需齊全,否則視為不合格件。
十一、報名手續:請於114年4月11日(含)完成上述應徵文件。
(1)電郵nhedu@gs.nmns.edu.tw周小姐,主旨註明:應徵(或推薦)計畫行政助理(姓名)。
(2)掛號郵寄(郵戳為憑) 404臺中市北區館前路一號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科學教育組 周小姐收 (04-23226940#660)
十二、甄選日期:經審查符合資格者,將另行通知參加甄試,資料不齊或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所送資料恕不退件,甄選結果未符合職缺需求不予錄取。
十三、錄取公告:正、備取名單將於甄試完畢後公佈於本館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錄取人員無法依限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遞補,備取人員候用期間3個月。未錄用者不另通知。
十四、試用時間:錄取人員報到後,本館先行付薪試用3個月,學歷及語言能力證明需於報到時繳驗正本。試用期滿正式簽訂契約,試用不合格者將不予僱用。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 計畫行政助理甄選報名表 (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