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組約僱技士(職務代理人)2名
職稱:約僱技士
名額:2名
性別:□男 □女 ■不拘
公告有效期間:114年7月22日至114年8月1日
資格條件:
一、具下列資格條件: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證書者;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電機電子、天文物理、數位科技、藝術展演相關科系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且無外國國籍者(出生地若為外國,請附無外國國籍證明)。
(四)可星象解說或具天文背景者佳。
(五)具有相關工作經驗足資證明者及熟悉電腦維修操作者尤佳。
(六)須配合假日輪值。
(七)鼓勵具「身心障礙」或「原住民族」身分者參與甄選。
二、無下列情事者: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四)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五)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六)大陸來臺人士未在臺設有戶籍滿10年。
(七)本館館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工作項目:
一、劇場影片放映與展演解說、設備保養、故障排除、觀眾人數及場次統計彙整。
二、辦理劇場場務、票務等工作。
三、其他臨時交辦之工作。
工作地址: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臺中市北區館前路1號)。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
(一)請於114年8月1日前以掛號郵寄展示組承辦人白煜華收(以郵戳為憑),信封左下角書明(報名應徵D2507約僱職務代理人),郵寄地址:臺中市北區館前路一號,郵遞區號:404023。
(二)報名時應檢附下列證件:
- 繳交報名表一份。(如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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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外大專(含)以上學歷證件影本(凡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應附中文翻譯及國外學歷查驗證明,始得應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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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徵者自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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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資格條件相關技術證照、語文證照影本及各類科所需繳交之文件等。
以上1至3文件需備齊,否則視為不合格件。
二、報名者所檢附相關證照如經查明為偽造者,將取消報名或錄取資格,並負相關法律責任。
三、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複試(於本館網站公告,網址:http://www.nmns.edu.tw)。未獲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件。
四、倘應徵人員均不符遴用需求,得予從缺。
五、工作期間:自報到任用日起(試用期間為3個月為原則),試用期滿合格者正式簽訂契約,試用不合格者將不予僱用。
六、薪資:28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8,948元)起。
七、本次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4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布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錄取人員無法依限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由候補人員遞補。
八、本職缺為約僱職務代理人員,約僱原因消失時(原有缺額遞補人員報到時),應即予解聘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九、本案聯絡人:白煜華先生,電話:04-2322-6940轉634。
十、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考試科目:
一、初審(書面資料及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複試)。
二、複試:面試。
- 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 (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