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室約僱技士(職務代理人)1名
職稱:約僱技士
名額:1名
性別:□男 □女 ■不拘
公告有效期間:114年9月4日至114年9月17日
資格條件:
一、具下列資格條件: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證書者。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且無外國國籍者(出生地若為外國,請附無外國國籍證明)。
(三)熟悉政府採購法,有高度服務熱忱。
二、無下列情事者: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四)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五)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六)大陸來臺人士未在臺設有戶籍滿10年。
(七)本館館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工作項目:
一、本館勞務、財物、建築營繕工程採購、規劃設計、施工管理等業務。
二、辦理本館建築土木設備維護監督及管理。
三、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臺中市北區館前路1號)。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
(一)一律通訊報名,請於114年9月17日前以掛號郵寄秘書室承辦人高先生分機758(以郵戳為憑),信封左下角註明(報名應徵代號及職稱:約僱技士),郵寄地址:臺中市北區館前路1號,郵遞區號:404023。
(二)報名時應檢附下列證件:
- 繳交報名表一份。(如附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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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歷證件影本。(凡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應附中文翻譯及國外學歷查驗證明,始得應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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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1至2文件需備齊,若有缺漏機關得通知限期補件,逾期未補件者視為不合格件。
二、報名者所檢附相關證照如經查明為偽造者,將取消報名或錄取資格,並負相關法律責任。
三、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複試(於本館網站公告,網址:http://www.nmns.edu.tw)。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件。
四、倘應徵人員均不符遴用需求,得予從缺。
五、工作期間:自報到任用日起(試用期間為3個月)試用期滿正式簽訂契約,試用不合格者將不予僱用。(預估日期為114年12月1日至116年7月30日,若人員提前復職,則職務代理人須於前開人員復職日解僱)。
六、薪資:28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8,948元)起。
七、本次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布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錄取人員無法依限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由候補人員遞補。
八、本職缺為約僱職務代理人員,約僱原因消失時,應即予解聘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九、本案聯絡人:高先生,聯絡電話:04-2322-6940轉758。
十、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考試科目:
一、初審(書面資料及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複試)。
二、複試:面試。
- 秘書室約僱技士(職務代理人)甄選簡章及報名表 (ODT)